关于做好2009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简介: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正式启动,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正式启动,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由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以下简称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项目选题
2009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山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任务为指导,围绕山东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工作重点和全省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针对加强我省科技自身建设和科技创新重大问题、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重大问题、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前瞻性问题进行研究。项目申报单位按照上述内容自行确定选题,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选择立项项目。
三、2009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两类:有经费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继续支持自筹经费开展研究的项目,如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应在“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的“项目承担单位意见”栏中注明“自筹经费项目”字样。经专家评审可能有部分申报有经费支持的项目被列为自筹经费项目,如果项目申请人不同意被列为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在“项目承担单位意见”栏中注明“不同意列为自筹经费项目”,否则,一经立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有关手续和课题研究。
四、项目申报负责人只限1人,项目申报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在研或未能按期结题(包括经批准延期)的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申报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重复申报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其他项目。
五、项目申报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按照有关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填报申请资助金额。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负责人3年申报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消立项处理并通报。
六、2009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通过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申报系统(网址:http://jihlx.sdstc.gov.cn/jihlx/)实行网上申报,同时必须提供书面材料,未通过网上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项目申请人下载“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申报系统”申报软件(网址:http://jihlx.sdstc.gov.cn/jihlx/),仔细阅读申报网站使用说明,认真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经承担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领导签字盖章后,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将书面申报材料和电子版上报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
特别注意:同一项目主管部门管理的申报项目的编号不能重复。
项目主管部门网上申报的用户名及口令不变。如有问题请与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联系。
七、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对申报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把关,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同时,要从严把握申报项目数量,各单位申报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08年度的申报数量。
八、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并签署明确意见,认真做好网上申报工作和书面材料报送。
九、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即可申报2009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2008年12月16日,逾期申报项目转为下一年度评审。书面材料,包括申报项目清单、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1式2份)及电子版于12月16日前报送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对申报材料,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或未进行网上申报的、或未报送书面材料的,或未通过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或书面材料与网上申报内容不一致的,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不予受理。
十、山东省科技厅网站(www.sdstc.gov.cn)和山东软科学网站(www.softscience.org)随时公布最新的申报注意事项及工作动态,请及时注意网上通知通告。
2009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正式启动,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由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以下简称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项目选题
2009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山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任务为指导,围绕山东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工作重点和全省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针对加强我省科技自身建设和科技创新重大问题、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重大问题、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前瞻性问题进行研究。项目申报单位按照上述内容自行确定选题,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选择立项项目。
三、2009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两类:有经费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继续支持自筹经费开展研究的项目,如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应在“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的“项目承担单位意见”栏中注明“自筹经费项目”字样。经专家评审可能有部分申报有经费支持的项目被列为自筹经费项目,如果项目申请人不同意被列为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在“项目承担单位意见”栏中注明“不同意列为自筹经费项目”,否则,一经立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有关手续和课题研究。
四、项目申报负责人只限1人,项目申报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在研或未能按期结题(包括经批准延期)的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申报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重复申报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其他项目。
五、项目申报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按照有关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填报申请资助金额。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负责人3年申报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消立项处理并通报。
六、2009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通过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申报系统(网址:http://jihlx.sdstc.gov.cn/jihlx/)实行网上申报,同时必须提供书面材料,未通过网上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项目申请人下载“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申报系统”申报软件(网址:http://jihlx.sdstc.gov.cn/jihlx/),仔细阅读申报网站使用说明,认真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经承担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领导签字盖章后,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将书面申报材料和电子版上报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
特别注意:同一项目主管部门管理的申报项目的编号不能重复。
项目主管部门网上申报的用户名及口令不变。如有问题请与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联系。
七、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对申报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把关,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同时,要从严把握申报项目数量,各单位申报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08年度的申报数量。
八、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并签署明确意见,认真做好网上申报工作和书面材料报送。
九、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即可申报2009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2008年12月16日,逾期申报项目转为下一年度评审。书面材料,包括申报项目清单、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1式2份)及电子版于12月16日前报送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对申报材料,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或未进行网上申报的、或未报送书面材料的,或未通过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或书面材料与网上申报内容不一致的,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不予受理。
十、山东省科技厅网站(www.sdstc.gov.cn)和山东软科学网站(www.softscience.org)随时公布最新的申报注意事项及工作动态,请及时注意网上通知通告。
受理单位: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1511房间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319号,邮政编码:250011
联 系 人:丁其涛 齐菲
联系电话:0531-86132822 86132820
e-mail:rkx@sdstc.gov.cn
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
2008年11月13日
200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