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全面推进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
薛发[2005]3号
中共薛城区委 薛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全面推进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
(2005年1月24日)
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全面落实“科教兴区”战略,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科技工作的重要性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紧迫性
1、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高新技术产业迅猛崛起,深刻地改变着传统的经济结构、生产组织和经营模式。加快高新技术发展,已成为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培育形成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根本性出路。近年来,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得到了一定发展,但整体规模小、比重低、产业档次不高,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的产业体系尚未形成,与先进地区相比差距甚远。全区上下一定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强化科技首位意识,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区这个中心,立足区情、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强化创新,发展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不断加快科技进步,推动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坚持与时俱进的指导方针。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区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立足区情,大力实施“科教兴区”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人才为根本,完善人才培养、中介服务、科学管理三大体系,建立健全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运行机制,促进经济与科技的高效融合,形成新的经济优势和竞争优势,全面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3、明确科技创新的工作目标。以工业化进程为目标,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兴产业,突出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提高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水平,增强企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能力,增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数量和企业效益总量;以农业高新技术试验示范为先导,大力推广农业先进科技成果,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业支柱产业,促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坚持可持续发展,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大科技投入和人才培养力度,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技术创新
4、实施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战略,运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工业。以推进制造业信息化为重点,大力推广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CAD/CAM)、工业智能控制等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突出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选择多乐、天元、联兴、锦辉、贝莱得等10家重点企业进行示范,提高传统产业科技管理水平和产品档次竞争力,形成和发展优势产业群。加快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精细化工技术、环保节能技术等高新技术对传统工业的扩散与渗透,重点围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具有良好产业基础的机械加工、建材、造纸、轻纺、食品、煤炭、化工等骨干行业,以市场为导向,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工业。积极引进一批工业先进技术和设备,强化企业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生产自动化和技术装备水平、降低成本,提高产品档次,实现结构性升级换代,增强企业科技成果的吸纳转化能力。
5、突出高新技术重点领域的自主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加强机电一体化、生物技术、新材料三大领域的创新,培育具有薛城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机电一体化产业以开发变容空调、电子信息技术为重点,加强模具、数控机床等产品的创新开发;新材料产业培植壮大特种铸钢、纺织器材、新型建筑材料等产业的规模。大力培植贝莱得空调、锦辉高速镦锻、申济蒜业、联兴微晶玻璃等高新技术企业,使之成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柱和龙头。
6、加快科技园区建设。依托薛城工业园,加快科技企业园建设步伐,鼓励高新技术带动性强的项目和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项目优先入园创业孵化,加快技术创新和规模膨胀。搞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落实园区发展优惠政策,努力创建在省内有较高位次的科技企业园,使之成为创新人才的聚集地,高新技术成果的孵化地,高新技术产业出口加工基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的示范基地。
7、扶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是高科技产业发展的生力军。要完善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优惠的政策、宽松的环境,引导民营科技企业不断提高持续创新能力,鼓励有优势的民营科技企业联合,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重点扶持10家具有较强优势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民营科技企业,扩大我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规模。
8、健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引导企业把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作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企业技术开发中心或企业科研机构,切实保障创新所需的科研设备、研究场所、研究资金和创新人才,形成鼓励创新、调动科研积极性的运行机制,实现研制一代、开发一代、生产一代、储备一代的创新局面。
9、鼓励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经费要达到年销售收入的5%以上。对率先达到规定列支比例的,优先纳入重点支持发展对象,优先安排科技发展计划,承担科研课题优先给予科研资金补助。
三、围绕“三农”问题,推进农业产业化
10、围绕“三农”和优势农产品产业发展,特别是农副产品深加工,突出“一品一业”或“多品多业”的特色科技园建设,建立以农业龙头科技企业为主体、以公益性服务为基础、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11、鼓励创建完善农村各类科技专业协会、合作社等新型组织,加强农业龙头科技企业的科技能力建设,完善科技企业(科技专业协会、合作社)带基地,基地联农户以及专家加龙头企业(农技推广机构、农村专业协会)加农民等形式多样、高效实用的科技服务模式。
12、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面向农民的科技服务信息网、优势农产品和农业信息服务网,以网络为依托形成新的农业科技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强区、镇、村三级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建设,充分调动科技推广人员的积极性,发挥区各类专业技术学会、协会、学科带头人推广农业技术的作用,大力发展民营科技推广组织,逐步形成多元并存的农业技术推广格局。
13、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组织推广农业生物灾害防治、农业集约化种养、节水灌溉、旱作农业、科学配方施肥、畜禽疫病防治、秸杆生物饲料、脱毒块繁、果树嫁接改良、农副产品加工、保鲜、贮运等十大类百项农业实用技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14、三年内建成一批标准较高、规模较大、带动性较强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基地),着力在名优产品的示范推广上搞突破。加强庭院经济开发,丰富庭院经济种类,提高庭院经济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全面实施科教兴村战略,重点抓好科技示范村、示范户建设。
15、大力发展农业科研机构,支持鼓励现有农业科研、推广服务机构走向市场,支持鼓励涉农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创办农业科研机构,鼓励科研人员开展农业技术承包、技术入股。
16、促进科学技术与农业产业的高效融合,突出抓好粮食、畜禽、蔬菜、林果、食用菌五大主导产业优良品种引进、繁育和技术推广。优先扶持冬枣、石榴、果蔬、中药材、波尔山羊、长毛兔等产品深度开发。
四、加强科技系统平台建设,推动科技工作快速发展
17、推进以科技中介机构为主要支撑的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吸引社会资金,按股份制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科技中介机构,使其形成合理分工、相互协作、服务社会、共同发展的格局。进一步提高科技中介机构在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法律咨询、科技融资、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服务能力。
18、大力发展技术市场,建设技术产权交易服务平台。认真执行技术市场法规,整治技术市场发展的外部环境,加强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建设常设技术市场和农村特色技术市场,发展特色技术产品一条街,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创办科技市场。大力发展技术产权交易,通过举办各种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打造科技推广的平台。
19、加强国内外科技合作,建设科技交流服务平台。在与山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和山东省科学院全面合作的基础上,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进一步扩大高新技术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大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力度,按照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调整优化外商投资结构,积极引进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高的项目,加快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步伐。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0、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落实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企业、科研机构要设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援助中心和知识产权行业协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21、实行专利奖励政策,对专利申请人给予一定的补贴,调动专利申请的积极性。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力度,进一步落实相关法规政策,严厉打击侵权行为。
22、鼓励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经营战略,建立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奖励在专利技术实施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科研机构,当年区政府一次性奖励1万元。
六、实施引智工程,健全完善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