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2008-10-11 08:33:21  作者:  来源:莱芜市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字大小:【】【】【
简介:莱政发[2008]2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雪野旅游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落 ...

莱政发[2008]2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雪野旅游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加速成长,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大对中小企业财政扶持力度
  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设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以下方面:
  1、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中小企业贷款实际形成的风险,按照金融机构、担保单位谁损失谁受偿的原则给予适当补偿。
  2、鼓励企业增加投入上项目。鼓励中小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考察新上项目,加快培植一批科技创新型、资源综合利用型、环保节能型、现代服务型中小企业群体。中小企业当年实际完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项目补贴20万元;完成1亿元以上的,一次性补贴30万元。享受招商引资、技术改造、土地等奖励扶持政策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3、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充分发挥企业自主创新主体作用,积极开发新产品,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发展一批自主创新示范企业。对买断专利独占许可或自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并在本企业实施,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企业税收增幅高于当年全市税收平均增幅的,对其超出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同等数额的一次性奖励。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开展校企联盟,共同承担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凡新成立的省级、国家级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中心,经认定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
  4、加强企业品牌建设。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开展企业品牌创建活动,努力提高中小企业的品牌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出口免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依照《莱芜市实施品牌战略奖励办法》执行。对新获得省名牌或省著名商标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
  5、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大力实施“特色产业提升计划”,重点扶持一批特色产业镇、特色园区,努力加快钢铁深加工、旅游休闲、“三辣一麻”、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的提升。对列入提升计划的特色产业镇和特色产业聚集区,按照本产业所形成的销售收入、实现税金、安置劳动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扶持,推动特色产业向集群化方向发展。
  6、鼓励市场化担保公司建设。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通过增资扩股或联合重组扩大规模,培育一批注册资本过亿元的信用担保机构。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9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34号)精神,积极争创全省、全国信用担保示范单位。对列入全省示范性担保机构和最佳担保机构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经批准,担保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7、实行信贷定向扶持政策。在莱芜银监分局设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和考核工作。由市民营办、莱芜银监分局、人行莱芜市中心支行在全市筛选部分重点培育的符合产业政策的成长性中小企业,确定定向扶持名单,实行重点培育。各金融机构对定向扶持企业所需要的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实行倾斜,简化审批手续,增加贷款额度,支持定向企业加快发展。
  8、创新信贷工作方式。各金融机构应根据中小企业贷款短平快的特点,提供可循环使用贷款、封闭贷款、抵押质押贷款、融资租赁贷款等多层次的金融产品,并不断扩大抵押贷款范围,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试行在动产和权利方面设置抵押或质押,包括保单质押、应收货款质押、产成品和原材料质押及其他权益抵押等多种贷款方式。中小企业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水面、林地及房屋使用权等,可以用于贷款抵押。进一步简化环节,再造流程,建立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9、建立中小企业信贷奖励机制。各金融机构要把对中小企业的信贷倾斜作为优化信贷资产结构的具体措施,在年度信贷计划中单列计划、单独管理、单项考评,中小企业贷款的不良率只要不超过2%,应视为正常。莱芜银监分局、市民营办、市财政局和人行莱芜市中心支行等单位,每年对各金融机构扶持中小企业贷款发放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中小企业信贷占比达到20%以上、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活动成果显著的金融机构给予表彰,并作为金融奖励的重要条件之一。
  10、建立金融联席会议制度。由分工市长任组长,公安、检察、法院及市直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参加,定期分析金融运行情况,解决存在问题,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给予及时有力的打击。
  11、简化贷款抵押登记手续。中小企业抵押贷款免收登记费,抵押登记年限应根据贷款年限确定,单个部门抵押手续的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中小企业以优惠价格取得国有土地的,可按现价进行评估抵押贷款,由市民营办、市国土资源局、人行莱芜市中心支行、银监会莱芜监管分局、贷款行及企业所在地行政管理机关联合对企业进行信誉评价后实施。规范企业信用担保抵押物价值评估,除依法需要提供有效评估报告外,抵押物价值是否评估由银企双方确定,抵押物登记机构不得硬性要求评估。抵押物需要评估的,抵押物登记机构不得指定评估机构,应由银企双方协商确定有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抵押物评估结果使用期由银企双方确定,在银企双方均认可的使用期内,抵押物价值评估结果可连续登记使用。抵押物登记单位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应放宽抵押权人及抵押物的限制,对担保机构接受的反担保抵押物应当允许登记。
  12、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互助机制。实行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由市担保行业协会协助有能力的担保公司发起设立,以股份制形式聚集资本,以会员制形式运作,旨在为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应急资金,以解决企业现金流与贷款期限不匹配问题,化解风险。互助中心坚持救急不救穷的原则,突出应急性、互助性、信用性,以有偿使用的形式向符合条件的股东企业提供互助资金。单笔借款原则不超过企业入股资金的10倍,担保借款最大额不超过500万元,时间1个月以内。信用互助中心享受担保公司的税收扶持政策。
  三、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3、加快推进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大力支持人民银行金融征信体系建设,重点落实金融、工商、质检、税务、海关、商检、环保、劳动保障、房产管理、法院等部门和单位的信息采集,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建立企业上网、信息发布、信用信息查询共享等制度,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互通共享、联动监管。健全企业信用奖惩机制,对于信用等级在投资级别以上的,由金融部门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在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人民银行在办理贷款卡、开户证及外汇审批方面实行优先;对失信企业建立曝光制度,实施重点监控。
  14、强化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以工业园区为依托,建立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抓好中小企业创业平台建设,重点围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及各类人才的储备、培训和交流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培训体系,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和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培训机制,不断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
  15、鼓励发展各类行业协会。按照“自愿入会、自选领导、自聘人员、自理经费”的原则,加快组建中小企业、农副产品加工、建筑建材、纺织、汽车等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拓展市场、维护权益、协调关系、参政议政等方面发挥作用。
  16、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推进中小企业上网工程,建立莱芜市中小企业网站,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手段,为中小企业提供投资项目、企业供求、统计资料等信息服务。各区要以创建“全省信息化示范区”为目标,不断完善和管理利用好中小企业网站,收集企业信息,整合信息资源,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四、加强对中小企业工作的领导
  17、各级要把中小企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把中小企业发展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市领导与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畅通与中小企业的联系渠道,帮助解决制约发展的实际问题。继续完善、推进一站式服务大厅和一条龙审批程序等,切实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清理不合理收费。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合力。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评议制度,以企业的满意度作为衡量部门服务质量的重要尺度,并作为考核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
  18、本意见处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市民营办负责解释。

 

                

莱芜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八日

责任编辑:fengli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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