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5、2006年度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简介: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对2005、2006年度立项的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对2005、2006年度立项的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科技厅委托各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省科技厅将对部分重点转化项目直接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请各主管部门在验收前7天将验收申请和验收拟邀请专家报省科技厅农社处,并办理有关验收手续。
2、转化资金项目的验收评审工作必须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合同书》规定的各项指标内容,对项目的计划进度执行情况、项目资金落实与支出情况、项目科技成果的熟化程度、技术水平、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成果转化后取得的效益等进行验收评价。
3、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附件1),编写《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并做好现场验收准备。各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会议评审,由专家在《验收表》中填写专家验收评审意见,主管部门填写主管部门验收评价意见。
4、验收材料包括:
(1)《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2)《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
(3)《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相关附件:
* 有关财务报表。事业单位须提供项目执行期内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省拨资金支出情况、项目执行期内各年度实现的各项经济指标以及累计实现的各项经济指标。企业须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转化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及附注。
* 转化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成果的证明材料,鉴定报告,检测报告,已有产品或样品的可附照片。
*有关技术成果档案、技术规程。
以上验收材料(合订成册)由主管部门汇总,加盖公章后上报省科技厅(1份),《验收表》一式三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5、联系人:省科技厅农社处 武军 何乃波
联系电话:0531-82629658
nykjj@163.com henb@sdstc.gov.cn
按照《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对2005、2006年度立项的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科技厅委托各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省科技厅将对部分重点转化项目直接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请各主管部门在验收前7天将验收申请和验收拟邀请专家报省科技厅农社处,并办理有关验收手续。
2、转化资金项目的验收评审工作必须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合同书》规定的各项指标内容,对项目的计划进度执行情况、项目资金落实与支出情况、项目科技成果的熟化程度、技术水平、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成果转化后取得的效益等进行验收评价。
3、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附件1),编写《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并做好现场验收准备。各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会议评审,由专家在《验收表》中填写专家验收评审意见,主管部门填写主管部门验收评价意见。
4、验收材料包括:
(1)《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2)《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
(3)《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相关附件:
* 有关财务报表。事业单位须提供项目执行期内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省拨资金支出情况、项目执行期内各年度实现的各项经济指标以及累计实现的各项经济指标。企业须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转化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及附注。
* 转化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成果的证明材料,鉴定报告,检测报告,已有产品或样品的可附照片。
*有关技术成果档案、技术规程。
以上验收材料(合订成册)由主管部门汇总,加盖公章后上报省科技厅(1份),《验收表》一式三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5、联系人:省科技厅农社处 武军 何乃波
联系电话:0531-82629658
nykjj@163.com henb@sdstc.gov.cn
附件:
1、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
2、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1、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
2、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200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