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有关科技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级以上高新区,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看望著名核物理学家朱光亚和著名数学家杨乐以及考察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时,作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新时期科技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方针和思路,对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把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进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要坚持贯彻经济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着力提高解决当前和未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的能力;要抓住那些对我国经济、科技、国防、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的重大问题,努力把科技资源集中到事关现代化全局的战略高技术领域;要健全技术研究和开发体系,支持企业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增强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要加快建设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进一步形成科技创新的整体合力;发展基础研究,要从国家长远发展需要出发,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尊重规律,在某些方面取得突破,集中力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和关键技术问题;要坚定不移的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努力形成一支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宏大的科技人才队伍;要继续增加科技投入,逐步形成多元化的科技投资体制。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省级以上高新区和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科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意见,扎扎实实把科教兴鲁战略落到实处;要把学习的情况和有关推动自主创新的措施向各地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报告,并将学习和贯彻落实的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省科技厅办公室。
联系人:王同庆 袁清昌
电 话:0531-604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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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05年1月19日